“治标为先,治本为要,标本兼治。”如果把个案的审理比作治标,那么凝聚着法律智慧和经验的司法建议便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治本“良药”。近日,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盛湾法庭审结了多起因废品收购站失火引发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案件。
该院通过审理案件并到城区及部分乡镇废品收购站进行调研,发现县城内废品收购站大多存在商户经营管理不规范、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缺乏必要的消防设施等问题。一旦失火,火势很快蔓延,难以及时有效扑灭,往往会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火灾猛于虎”,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案件承办人、盛湾法庭庭长闫洪照在对上述问题集中“会诊”后,主动就案情与淅川县公安局、淅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沟通,并发出司法建议书。从七个方面建议两部门加强对县域废品收购站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督促落实安全消防措施,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司法建议发出后,两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建工作专班对涉案经营场地相关内容进行调查了解,并及时函复我院,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联合派出所、平安办、市场监管所等单位,对全县17个乡镇的68废品收购站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整改隐患142处;通报法院审理的本次火灾事故案例、在全县内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并进行相关消防知识培训及灭火演练,提醒群众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形成了有“建”有“纳”的良性互动。
盛湾法庭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就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涉民生、涉公共利益等问题,积极履行司法建议职责,不断加强司法建议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切实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做好推动社会治理“大文章”。(供稿:全晓宇)